各学院、各部门:
近日,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发布了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,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2023年度我省项目申报工作做出了部署。结合通知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课题类别
1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;
2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;
3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;
4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;
5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;
6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;
7.本年度设立“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”(教育部重点),其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要求相同,研究年限均为1年,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。
二、申报名额分配
省教科规划办对各单位申报数量不作限制。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按限额上报。
三、申报课题要求
1.具体申报要求见《申报公告》。
2.我省对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以下补充限定:
(1)已获准立项的我省教科规划各类别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,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内容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。
(2)已申报我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,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内容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。
(3)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我省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,须在《申请书》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,否则视为重复申请。
(4)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或终止不满五年、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负责人,不得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,省教科规划办并将酌减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名额。
四、申报流程
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,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平台,地址:https://202.205.185.227)中的“项目申报系统”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。
申请人可通过全规办网站(http://onsgep.moe.edu.cn)访问平台,填写并导出《申请书》,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,跟 PDF 版本的《活页》一起提交到平台上。平台将于2023年5月5日0时至6月5日24时上线开放,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。
五、材料报送
审查合格的《申请书》2 份、《活页》3 份,采用A3纸或A4纸双面印制,中缝装订或胶装,于2023年5月31日前提交发展规划处。同时将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《申报汇总表》电子版,放入以“学院+姓名+2023年全国规划课题申报”命名的文件夹中,发送至邮箱fgc@hait.edu.cn。
另: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发布了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》,公告内容及附件详见:
http://onsgep.moe.edu.cn/edoas2/website7/level3.jsp?id=1683276777011530。
联系人:杨玉春 席夏青
电 话:3691989
全规办负责申报内容的咨询电话:010-62003471,徐美贞;负责申报平台的咨询电话:010-62003308,王雯。省规划办咨询电话:0371—65900037,徐万山、王惠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