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规划处目前有处长1人,副处长1人,副科长1人。下设发展规划科。
发展规划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,管理监控规划实施,研究论证重大决策,组织实施事业发展量化评估,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战略规划与管理研究,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出谋划策的职能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有:
发展研究
1.发展战略研究。在深入调研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,认真研究、科学论证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及重大政策,为学校的改革和事业发展提供高质量、建设性、可操作性的研究报告、规划(计划)方案;
2.学科建设规划研究。深入全面地调查研究和比较分析全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内外部因素,科学论证学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实施计划,为学校提供决策论证与规划建议;
3.重大问题调研。专项调研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、政策,为学校提供有关的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;
4.高等教育研究。及时跟踪国内外高教改革发展动态,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的研究报告;
5.重要理论课题研究。会同有关专家,开展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理论课题研究,主持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、省部级和校级相关课题研究。
规划管理
1.编制规划与协调督办,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,协调和督办规划实施;
2.规划实施管理与监控,组织开展学校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及各学院发展规划实施的检查、评估、调整、验收等过程管理与监控;
3.组织开展院系中长期评估和事业发展年度量化考核,包括综合实力、关键指标、办学效益、发展潜力、国际比较等;
4.组织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的实施研究;
5.指导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学科等专项规划;
6.指导各学院事业规划制定工作。
其他工作
1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;
2.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重大专项课题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