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规划处

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3-19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部门:

为表彰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、时代性研究成果,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,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注意事项

1.参评成果产出时间必须是 2016 1月1日至20201231日之间,可以是结项或未结项的课题成果。

2.要区分教学成果与教育科学研究成果,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,非单纯的教学成果。

3.参评成果类型只能从著作、论文和决策咨询报告中选择一类,每人只能申报一项,不能将个人多项成果汇编成册。

4.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和《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》相关要求,准确把握评奖活动的指导思想、原则、范围、组织、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等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申报材料包括: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(1 份原件 5 份复印件),参评成果原件 1 份。“成果获奖情况”“成果社会反映”“成果引用获被采纳情况”的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书中。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、A3 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、装在1个档案袋中。同时报送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。

2.申报时间:2021413日前

联系人:郭岩

联系电话:3691989

地址:办公楼C803

邮箱:fgc@hait.edu.cn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展规划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31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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