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规划处

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5-10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近日,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发布了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,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2023年度我省项目申报工作做出了部署。结合通知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课题类别

1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;

2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;

3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;

4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;

5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;

6.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;

7.本年度设立“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”(教育部重点),其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要求相同,研究年限均为1年,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。

二、申报名额分配

省教科规划办对各单位申报数量不作限制。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按限额上报。

三、申报课题要求

1.具体申报要求见《申报公告》。

2.我省对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以下补充限定:

1)已获准立项的我省教科规划各类别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,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内容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。

2)已申报我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,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内容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。

3)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我省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,须在《申请书》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,否则视为重复申请。

4)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或终止不满五年、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负责人,不得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,省教科规划办并将酌减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名额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,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平台,地址:https://202.205.185.227)中的“项目申报系统”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。

申请人可通过全规办网站(http://onsgep.moe.edu.cn)访问平台,填写并导出《申请书》,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,跟 PDF 版本的《活页》一起提交到平台上。平台将于2023550时至6524时上线开放,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。

 五、材料报送

审查合格的《申请书》2 份、《活页》3 份,采用A3纸或A4纸双面印制,中缝装订或胶装,于2023531日前提交发展规划处。同时将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《申报汇总表》电子版,放入以“学院+姓名+2023年全国规划课题申报”命名的文件夹中,发送至邮箱fgc@hait.edu.cn

另: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发布了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》,公告内容及附件详见:

http://onsgep.moe.edu.cn/edoas2/website7/level3.jsp?id=1683276777011530

联系人:杨玉春 席夏青

电 话:3691989

全规办负责申报内容的咨询电话:010-62003471,徐美贞;负责申报平台的咨询电话:010-62003308,王雯。省规划办咨询电话:037165900037,徐万山、王惠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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